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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高校教师职务评聘 2016年03月01日

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,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对深化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新要求。
 
为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,江西省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,实施弹性学制,放宽学生修业年限,允许调整学业进程、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。支持应用性学科专业的在岗教师同时成为对口行业企业的工程师,建立教师与企业间长期的技术服务关系,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;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,应将创业教育学术成果认定为专业领域业绩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