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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6.8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学前教育 2015年10月22日

近日,山东省下达2015年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6.81亿元,支持各地发展学前教育。 
 
据介绍,6.81亿元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,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44970万元,用于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,为公办幼儿园配备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,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,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。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22000万元,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奖励等方式,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,统筹用于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、购置玩教具等。此外,乡镇(街道)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验收奖励资金1130万元,由乡镇(街道)统筹用于本乡镇(街道)的幼儿园。 
 
按照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,2017年全省75%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,乡镇(街道)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,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。